“想的美。”宋美娟一把挣开王富贵双手,羞涩的转过头去。
因为用力过猛,不小心牵动王富贵身上的伤口。
“嘶……。”刚才只顾着和敌人战斗,现在突然放松下来,才感到浑身酸痛,尤其是背后结结实实挨的那一棍,火辣辣的疼。
“富贵,你怎么样?快进屋让姐看看。”宋美娟关切的拉着王富贵往屋里走去。
“把衣服脱了,姐看看伤哪了?”
屋里灯光明亮,王富贵脱掉上衣,露出一身腱子肉,背上宽厚有力的背阔肌呈现倒三角形状,直看的宋美娟美目涟漪,呼吸急促,不自觉咽着口水。
王富贵穿着衣服时,只能看出是个帅气的精神小伙,没想到脱了衣服,身材这么健壮,让守寡多年的宋美娟怎么能不心神荡漾。
再往下看,只见王富贵胸膛、肚子、后背,有几处清晰可见的血痕,虽然伤口不深,但也触目惊心。
尤其后背那一条棍子打的深紫色伤痕,看的宋美娟泪眼汪汪,眼泪止不住的流下来:“富贵,姐对不起你,都是为了救我,你才受伤的。”
“美娟姐,不哭,我说过,不会让任何人欺负你,男子汉要说到做到。”王富贵憨笑着给宋美娟擦去眼泪。
宋美娟羞涩的看着王富贵:“你这个傻瓜。”
吧唧一口亲在王富贵脸上,脸色绯红的跑进里屋,“你等着,我去拿药。”
王富贵笑了,笑的很开心。
上药是个技术活儿,重了伤口会疼,太轻又怕药效不理想,给王富贵上完药,宋美娟已经香汗淋漓。
……
第二天一早,王富贵醒来发现除了后背还有点疼,身上的伤口已经全部愈合,只留下一道浅浅的伤疤。
五年前吃的大还丹,已经彻底改造了王富贵的身体,只要不是严重的贯穿伤,休息一夜基本都能康复七七八八。
宋美娟还等着给王富贵上药,看到这一幕惊讶的说不出话来,“这伤口愈合能力太逆天了。”
吃完早饭,两人带上提前准备好的物资一起向山里走去。
王富贵这次进山,一来,是为了寻找野生药材换钱,改善现在贫瘠的生活条件;
二来,也是为了引诱村长一伙人进山,在人迹罕至的原始森林里,彻底解决那帮小趴菜。
在村子里,王富贵很多手段不好发挥,到了森林里,就不用有所顾忌了。
宋美娟为进山主要准备的物资是水,干粮,睡袋,帐篷,防寒服,这些生活用品。
王富贵就不同了,他带了一把开山刀,一把匕首,一把多功能铁锹,一捆攀岩用的安全绳索,还有医疗包,指南针,地图,最重要的是一把弓。
这把弓是用极其罕见的万岁木制作而成的牛角弓,不仅质地坚硬如铁,柔韧性、回弹性更是无可挑剔。
这些年,王富贵早就把猎弓练的出神入化,在森林里,弓箭就是猎人的第二生命。
背上猎弓的王富贵,就是丛林之王。
距离村子近的山里,药材已经被附近的村民挖掘一空,两人这次准备去大山深处。
长白山地域辽阔,俗称“一山有四季,十里不同天。”
大山深处树木茂密,郁郁葱葱,但同样也危机重重,越是人迹罕至的地方越危险,所以,一旦进入深山,生死全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