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年,雪山中的神庙,一个穿着秀气小皮袄的小姑娘,痴痴地看着身旁眼睛蒙着黑布的少年,说:“竹竹,你怎么这么酷呢?”
那一年,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肖恩与苦荷,流着泪爬到了黑青sè的神庙前,然后从里面跑出来了一个小姑娘。
还是同年,那个蒙着黑布的少年,远远地看着那顶透着灯火的帐蓬,小姑娘在帐蓬门口看着风雪,二人目光相触,便不分开。小姑娘让少年跟着自己离开,少年不肯,于是小姑娘跟着他回到了庙里,没有任何言语。
又过了一年,小姑娘终于带着瞎子少年离开了那座冰冷的庙,少年的手里提着一个沉甸甸的箱子。
那一年,小姑娘和少年在大魏国内游历,少年杀了很多人,他们来到了东夷城,然后在大青树下,看到了一个专心致志戮蚂蚁的白痴。
有一年,渐渐长大的小姑娘和少年坐着海船沿着蜿蜒起伏的海岸线旅行,在澹州港登岸。码头上一位年轻人看着海上而来的小姑娘,一时间竟痴了,险些落入海中——他这一生从未如此狼狈过,也从未如此幸福过。
又一年,那位姑娘和少年接受了那位年轻人和他几位同伴的邀请,来到了偏于南方的庆国,提着一个箱子,进入了京都。
在进入京都城门的时候,因为不肯接受检查箱子的要求,与庆国历史上最年轻的京都守备师统领叶重发生了冲突。少年将叶重的双手摁在湿湿的城门上,姑娘把叶重打成了猪头。
还是那一年,叶重的叔父叶流云与那位少年切磋,自此之后不再用剑。
那一年,姑娘家进入诚王府,看着那个面相苦愁的太监,苦恼地说道:“五常这个名字哪有萍萍好听,我只是发愁,我们算是姐妹还是什么?”
有一年,司南伯不再去花舫,成了亲,诚王府老二那个泥猴儿,天天往京都外的太平别院跑,而诚王府的那位郡主睁着大而无辜的双眼,心想叶姐姐怎么生的那般漂亮呢?
有一年,江南三大坊初设,泉州开港,设水师,那位姑娘家坐在海畔的礁石上,看着海里的浪花,下意识地抛着手里的金属子弹,开始思念某人,然后和身旁的一个小兵笑着说了几句话。
那些年间,两位亲王死于天雷,成为太子的那位年轻人依然如常,天天去太平别院爬墙,即便无数次被蒙着黑布的少年打落墙头,亦是如此。
那些年里,本名陈五常的那位太监,开始往自己的颌下贴假胡须,或许是因为他不习惯被人称为姐妹的缘故。
那些年里,如朝阳般蓬勃的南庆开始北伐,开始失败,并且开始从失败中获得信心。
那些年里,贴上了胡须的陈萍萍率领黑骑突袭三千里,救了某人,擒了某人,伤了自己,从此坐在轮椅上半步不曾离。
有一年,那位姑娘家生了个男孩儿,虚弱地、满足地靠在塌上,用那双温柔的眼睛,看着紧闭着双眼的新生儿。孩子的父亲远在西方草原,那位蒙着黑布的少年,则在床边温柔地看着她,然后少年感觉到了什么,悄无声息地离开了太平别院。
就是那一年,那些ri子,有个人走了,而那个婴儿却睁开了双眼,看到了自己如白莲花的双手,身前的瞎子少年和身后坐着轮椅的老人。
又一年,渐渐长大的孩子在澹州港的屋顶上,大声喊着:“打雷了,下雨了,快收衣服啊!
(全书完),!
触,却一时说不清楚什么。只是知道怀孩子的姑娘早已经生了,怀孩子的老师也生了。似乎从朱雀记的时候,就有很多女读者怀着孩子,这似乎延袭成了某种美好的习惯。
然而前几天才知道,有两位庆余年的读者因为看书而走到了一起,开始恋爱……这真是不知道说什么,自我感觉挺强大的。庆余年从保姆进阶成了红娘,可喜可贺,祝福他们,虽然现在还是远程恋爱,然而这算什么呢?想想可怜的我……关于这两年的故事有什么遗憾的没有?没有,真没有,我尽了自己的力,从事着自己喜爱的职业,挣取养家糊口的钞票,很满足。然而只是有些累,当初写朱雀记的时候,那是个不停学习的过程,所以写完了,也学到了很多东西,感觉很充实饱满,而庆余年却是不停地掏着我的脑袋,快要把我掏空了。
很文艺,又开始文艺了。
庆余年写的不错,这不是自恋,而是写完之后的自我认知,每天平均要更新五千字以上,能写成这模样,差不多了。
这个故事里我最喜欢什么呢?很多很多,前面提过很多画面,此处不再重复,反正在我看来,这一切都是很好很好的,哈哈,而且我都喜欢。
我身骑白马走三关。
…………我的桌面是庆余年的画儿,范闲闯法场之后,一位朋友所绘黑骑打扮的范闲,很是壮美,我不懂画,但我很喜欢,偶尔在网上看到了,非常感谢这位不知名的朋友,因为他还画了很多张,我都收集了,只是画上您的签名我实在不敢瞎认,怕认错了丢人。
我的收藏夹里有很多庆余年的演员表,从坏笑同学,到书评区诸多同学,这个演员表列了无数次,而最新的一次,则是某位读者找的真人相片演员表,惊着无数人,自然也jg了,很是感谢这位读者的用心,更感谢上天宠爱,让这么多读者来看我这故事。
我很喜欢那个演员表里所选的桑文,真的很温婉,我心里最初也有一个桑文,超级星光大道里面的一位小提琴姑娘,主要是嘴巴比较大,而且家庭主妇也有杀伤力。
海棠的选角也挺好,至少那张照片挺好,只是……先前也说了,我是照着罗桑实挑的咧,韩艺瑟这狐狸jg一旦乡土,真是能煞人啊。
范思辙选的尤其好!居然和我一模一样!暗中吐血去,丑照居然到处飞啊……谢谢所有的人,真的,谢谢所有喜欢看庆余年的朋友,因为你们的喜欢,对我来说,本身就是种奖赏。
…………后记写这么长,不知道以后有没有,但以前估计不太多。可我还想写,朱雀记的时候,也写了这么长的后记,显得格外认真,根本不在意可能大多数的书友已然飘然远去。
像是在总结人生大事一样,是的,因为我始终把写书这件事情当成大事,我是要干一辈子的,我难得找到这么一个自己喜欢的营生,当然要一直干下去,每一本书的结束,对于我而言,都极为重要,这代表着曾经的努力和为之付出的时间。
我很看重的事情,对于世界来说,是芝麻不如的小事。尤其是每每有所感叹的是,网络上的小说,无论当时怎样光彩,可终究还是会被人遗忘。我零三年开始在网上写小说,前面有人,旁边有人,有很多极好的小说,却已经很少有人能记得了,这种感觉真的不怎么棒。
是的,我们这些人写的是yy小说,意y小说,快餐小说,网络小说……其实都是狗屁,我们写的东西叫做通俗小说,或者说是商业小说,这就是我一直坚持的观点。
我们可能不高深,不可能高深,然而写的再差,能让读者打发时间,消除压力,这便是功德,这就是通俗小说的意义所在,大仲马,金庸,只不过比咱写的好些,根骨里,咱们都是混一个江湖的,不是吗?
翻翻中国小说史略,其实古时候的同行还很多,而且他们那时候往往还挣不着钱。
去年七月在上海,某作协主席与三少,跳舞在那里谈论网络与传统的问题,我在下面听着,就在想这个问题,通俗小说由来已久,必将永生永世的持续下去,与天地同寿啊,那我写这个,至少可以写到死,也不怕没饭吃吧?
噢,不是愤怒,只是在想这个问题,并且有些害怕自己写的东西,将来真的会被所有的人都忘记,我不喜欢这种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