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轻轻。
方别的意思很明白了。
他不可能回应薛铃的感情,因为这个时候回应,就是完全欺负薛铃。
“那么我们现在算什么呢?”薛铃抬起头来,看着方别。
少女的眸眼漆黑。
睫毛弯弯。
方别微笑,看着对方:“你还记得第二次出任务的时候,我说过的事情吗?”
“蜂巢不允许搭档的两个人产生男女情感。”
“但是事实上,两个人本身,就是这个世界上最亲密的关系。”
“这种关系。”
少年伸出手,轻轻弹了一下薛铃的额头。
“你可以理解为战友。”
“与袍泽。”
ps:什么叫做:我把你当兄弟!你居然想睡我!
震声!,!
;薛铃现在再怎么惨,她也是前一品大员之女,曾经的锦衣卫公主,现在也是御赐飞鱼服的百户锦衣卫。
方别则只是一个小小的刺客,身份卑微。
就身份而言,两个人确实不适合。
如果不是薛铃倒霉到必须要接这个送死的任务,那么两个人就是完全生活在两个世界的人,或许某一天还要刀剑相向。
但更多是如同飞鸟与鱼,海阔天空,各走一边。
但是有时候命运就是这么神奇和捉弄,才让两个人有了这场相遇。
“是啊。”薛铃叹了口气。
她抬头看向天空。
天空被无数翠绿的树叶所遮蔽着,但是依然可以看到远处夕阳的余晖。
夕阳如血,半江瑟瑟。
“我真的很喜欢你啊。”薛铃说道。
薛铃没有想到自己就这么勇敢地说出来了。
并且,挺喜欢,和很喜欢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挺喜欢是比较级。
很喜欢是形容程度。
我很喜欢你比我喜欢你的程度深。
更比我挺喜欢你不知道高到哪里去了。
方别叹了口气,幽幽叹了口气。
“我之前说过的,不要因为一个人对你好就喜欢他。”
“你看,我是人好,我要是渣一点,你骨头都被我吃不见了。”
薛铃静静听着,她不得不承认。
因为人总是有斯德哥尔摩情怀的。
薛铃在最绝望无助的时候,遇到了方别,方别真的帮了薛铃很多很多,然后喜欢上方别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