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垂着手,白雾在指尖袅绕,另一只手握着手机,拇指在屏幕上翻动,薄唇弯着一抹弧度,不知道看到什么,夹着烟的手指拉着图片放大。
他悄无声地点开林绵的微博,在她回复的那条消息上点赞,并且转发到微博。
【shshsga:小幼苗快些长大。林绵:正在交往中,小幼苗需要呵护。】
骂他的粉丝像是装了监控似的,转发没两分钟,就激情开麦。
[真不知道你在暗爽什么。]
江聿不恼,风轻云淡地将之前黑色耳钉的照片发到了微博——解气。
网上早已腥风血雨。
雲庐一片岁月静好。
林绵睡得晚,难得不用闹钟叫醒,睡到了自然醒,都快十点了,她下午要去拍杂志封。
所以她洗漱完,敷面膜救急,本就水润胶原蛋白满满的脸蛋,薄嫩的能掐出水来,眼角残留着绯红余韵。
江聿枕在手臂上,侧头看她,等她依誮换好衣服,他支起身拉开床头柜翻找。
“找什么?”林绵正在戴耳环,回头看他。
“耳钉。”江聿低头,“你送我的那枚。”
林绵拿起耳钉展示:“在这儿。”
江聿下了床,趿拉着拖鞋来到她身边,接过耳钉视线盯着她耳朵看,俯身,将她银色的耳钉摘掉,换上黑色耳钉。
低头在耳朵亲了一口,揉揉泛红的耳垂,低哑的嗓子带着没睡醒的倦意:“今天戴这个。”
林绵也想不通他突然怎么就要她戴这颗耳钉。
不过,好像与她的黑裙子也不违和。
以至于闻妃远远盯着她耳钉,挑了下眉:“你这个耳钉挺别致啊。”
林绵弯唇:“是江聿的。”
闻妃大开眼界:“原来小江总也这么潮。”
林绵笑笑没说话,江聿在伦敦的时候,一身黑衣工装裤脚踩马丁靴骑着机车满城乱窜总是能招惹女孩眼球。
女孩搭讪是常事,只要林绵在,她托着腮欣赏着,江聿会指指她,女孩们只能黯然离开。
那个时候,林绵觉着他真是一束光,只要他出现,周围都暗淡随之沦为陪衬。
“我说你最近用什么护肤品,怎么在山里待了这么久,皮肤不见变黑反而更好了?”闻妃将她思绪拉回来。
林绵淡声说:“早期早睡,多吃饭多运动。”
闻妃一副过来的人的样子,“小江总没少陪你运动。”
林绵抓了个靠枕按在闻妃怀里,冷清的眸子里浮起羞恼:“你好烦。”
闻妃枕着抱枕笑了笑,说:“你跟小江总小别胜新婚,好好厮混几天,又得进组了。”
闻妃若有所思:“我还能休息几天?”
闻妃掐指一算,又跟行程表对了一下,颇为遗憾地说:“一周,不过中间还穿插了杂志拍摄和专访。”
林绵点点头,“赚钱要紧。”
闻妃被她这话逗笑了,揶揄道:“你家老公都这么有钱了,星盛都是他们家的,你还发愁赚钱吗?”
“当然——”林绵不笑的时候,清清冷冷,”我们不能被资本腐朽意志。”
就连开玩笑都会给人一种很正经的样子。
闻妃对这个觉悟是佩服的,“宝贝儿,你回家把这话说给你老公听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