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老板将景黎引进书肆内堂。
这书肆从外面看有些破旧,里头倒是另有乾坤。一个四四方方的院子连着两层的小楼,冬日和煦的阳光从天井洒下,将屋子照得亮亮堂堂。
谈不上富贵,但还算温馨。
景黎环视一圈,问:“咦,常老板,你弟弟不在吗?”
“他……他不在。”常老板提起这事脸上神情有点僵硬,连忙背过身去取茶壶,似乎想以此掩饰什么,“前些日子我托人给他找了个活儿,跟着人出去跑商送货,现在不在府城。”
景黎点点头:“这样啊。”
景黎不是第一次来这里,对常老板的情况知道一些。
常老板今年四十有几,身形消瘦,穿着一身普通的粗布长衫,眉眼间都是常年混迹生意场上的精明。
不过这人一直没有娶妻生子,家里就一个亲弟弟,可惜弟弟没什么出息,总喜欢混迹烟花巷柳、赌场酒楼,常老板往日没少为他操心。
至于记得那人的原因嘛,自然是因为每次景黎过来,那人都色眯眯地盯着他。
不在更好。
常老板给景黎倒了杯茶:“先生请用茶。”
“常老板不用对我这么客气的。”景黎接过茶杯,道。
“先生现在可是大红人,鄙人不敢冒犯。”常老板瞧了眼景黎放在桌边的茶点,笑道,“珍味斋的核桃酥?没想到先生还记得鄙人的喜好。”
常老板的书肆开得这么大,自然不会缺这点茶点钱。不过景黎每次过来都会顺道给他带点礼物,算是一中打好关系的方式。
要是放在两年前,景黎肯定不懂这些。
不过这些年景黎跟着秦昭身边,有意学习待人接物,为人处世,现在已经很明白如何处理这些事情。
他不太喜欢,但依旧在努力地学。
毕竟,他可不想一直当个只能被秦昭保护的小傻鱼。
“常老板不必客气。”景黎不太适应这样的寒暄,忙换了话题,指向摊在桌上的那本《梦谈小记》,“最近这本书卖得还好吗?”
《梦谈》这本书与现在流行的话本完全不同。
市面上最流行的话本要么是精怪妖魔,要么是深闺怨侣,再不然就是通篇风月之事,不堪入目。
而这本呢,以一位双儿的视角,讲述了他与夫君相敬如宾、甜蜜恩爱的乡村生活。
在这个双儿不受重视的年代,里面的故事美好得有些超脱现实,半真半假,似梦非梦,倒是映衬了《梦谈》之名。
至于这里头的故事究竟几分真几分假,常老板却是不知。
“卖得很好。”常老板提起这事就止不住笑,如实道,“自从年前再版过后,店里卖得就剩这最后一本了。送去其他书肆那些,听说也卖得不错。”
这个场面就连常老板都没有想到。
当初刚拿到《梦谈小记》的手稿时,他对这稿子评价其实并不高。这故事不算出彩,在这话本戏文盛行的时代,可以说是有些平淡普通。
可偏偏笔者笔触细腻、真实,通篇叙事娓娓道来,别有一番风味。
常老板难得读到这中故事,竟一时读得入了迷,等将所有手稿读完,天色都已经黑尽了。
从那时起,他就决定了要出版这话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