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知道,《鸳鸯恨》这本书,对余笙来说,半真半假,充满了神奇色彩。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在两年前,她在给病人做手术的时候,病人中途放了个屁,碰巧被手术时使用的激光点燃,造成手术室起火,最终导致这位病人被严重烧伤,而病人家属则将责任归咎在了可怜的余笙头上。
在余笙下班后,带着人将余笙暴打了一顿,以至于打成了重度昏迷。
当她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却变成了一个小婴儿。
窝在襁褓里,她一脸懵逼。
用了好一会,她才意识到自己可能是狗血的穿越了。
她不知道穿越这种事情为何会出现在自己身上,却害怕自己被这荒山野岭里的野狼给叼走。
好在,她被逍遥子给捡了回去。
生活在现代社会,她虽然是表面上一脸高冷的外科医生,可是内心却厌倦了这种听着光鲜亮丽,实则高危险的职业。
她闲暇时候,最是喜欢看小说。
不管是现言的霸道总裁爱上我,还是农家娇妻来种田,反正是只要文笔佳,情节棒的书,她都不会放过。
在第一眼看到逍遥子的时候,她的脑海中瞬间想象出了古言里的那些惊为天人的男配们。
只可惜逍遥子的年纪太大了,否则她真的会赖着他,来一出“大叔一抱好欢喜”。
逍遥子给她取名为“林笙”,虽然改了姓氏,但好歹名字一样,这也就勉强接受了。
在仙灵谷里,逍遥子教她医术,这倒是应了她原来的职业。
虽然外科和中医是不同的,但是凭着极高的悟性,成了逍遥子神医徒弟的“林笙”,果真小小年纪便表现出了极高的天赋,这让逍遥子很是感谢上天赐予了一个这么好的徒弟。
随着渐渐长大,她也就出师了。
无聊的时候,便随便写点与这个时代的思想格格不入的,匪夷所思的荒唐话本。
没想到,她的话本会受到人们的竞相追捧。
所以,她一边给人看病,一边写话本赚银子。
时间久了,她那qq号的网名“茶茶兔”便在坊间火了。
她的书,成了京中女子们藏于枕头底下,每日必看的羞羞小册子。
随着在坊间的声望越来越高,她越发的觉得,当初学医是个错误。
要不是学医,她也不会遇到医闹事件。
当然,要不是被家属暴打,她也就不会穿越。
不穿越,就不会知道,原来自己真的还可以写小说。
当然,她作为一个魂穿者,在穿越的世界里只是一个过客。
平心而论,在这些年里,她过得一帆风顺,没遇到什么坎坷。
只是可惜还没遇到一段桃花运,就得了逍遥子口中的“嗜睡症”,这么匆匆忙忙的死了。
醒来后,她睁开眼睛的地方是自己工作的医院。
那一瞬间,她陷入了深深的怀疑。
按照科学的角度来讲,人是不可能穿越的,这极有可能是一场梦。
可是,在亓国所经历的一切让她不得不当真。
逍遥子,顾瑾璃,亓灏,尹素婉,太后,老皇帝……
那些人的面孔在她的眼前一一闪过,是那么的清晰熟悉。
如果这是梦,也太过真实了吧?
忽然想到了什么,她当时急忙看了一下自己的脚踝,然后倒吸了一口气。
果然,她的脚上有一道浅浅的伤疤。
那道伤疤,是在小时候熬药的时候,给不小心烫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