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是如此。”
他也读过史书,但倒是真不知道青苗法与北宋的田地商品化有关系,想都没往哪里想,如今仔细想来倒是确实有些蹊跷为什么北宋以前就没人搞青苗法?若是说常平仓,但常平仓是直接放粮食调节的,也就是所谓的“贵量减市价粜,遇贱量增市价籴”,并非是以货币形式,也就是“青苗钱”来放贷。
朱棣想了想后也觉得可行,黄福的提议是老成谋国之见,毕竟“士农工商”的排序,其实是大明社会阶层的排序,如果重新提北宋的“四民皆本”,那么必然会导致百姓思想混乱,不拿出足够的理由或者说一个能交代的说法,是不行的。
“前者,也就是目前宝钞提举司所负责的宝钞发行,以及宝源局所负责的铜钱铸造的集合体。”
被皇帝允许后,徐辉祖自然要表现出忠君爱国的态度来,毕竟他和朱棣这个妹夫的关系可说不上好徐辉祖站起身来拱手行礼,随即侃侃而谈:“臣以为,王安石变法的根本,都在于北宋政权推动的‘不立田制’与‘不抑兼并’两大国策。在宋朝以前,便如夏尚书所言,静态的理财术,无非是‘整顿’和‘节流’这两个手段,而其中的‘整顿’,便是清查田亩,调整田制,然而北宋继承了晚唐以来的两税法制度,国家收税收的是田地的税,而具体某一块田地归谁,国家并不在乎这一点,对于国家来说,只要田地的主人按时足额缴税,那么爱归谁归谁正因如此,北宋干脆彻底放开了田地交易的限制,不再确立某种类似于井田制、均田制之类的制度来维持税基,而是完全按田收税,不在乎田地性质和归属。”
这就是打算让武臣也发言一下了,毕竟刚才都是六部尚书在发言,而在明初这个时间节点上,其实武臣勋贵在朝堂中的力量和话语权,是不弱于、甚至可以说超过文官集团的。
“这个嘛”
原因也很简单,这一个名义的问题。
因为较高的税率将抑制经济的增长,使税基减小,税收收入下降;反之,减税可以刺激经济增长,扩大税基,税收收入增加。
这里要说的是,千万不要把“公司”这个词,理解为近现代社会才出现的。
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这就是纯粹的商业概念,不涉及到任何其他因素的限制,即便姜星火不提出来,再过一百多年,西方商人也搞出来了。通讯和制造力水平都是一样的,凭什么西方商人能做到的,大明商人做不到?没有这个道理的。
听完朱棣的话,几名尚书齐声附和。
“这倒是比当铺要先进不少。”朱棣如是评价。
否则的话,青苗法难道真的是因为北宋就这么倒霉,年年灾害,年年百姓青黄不接,都得向人借钱?
姜星火分析道:“大明如果要对商业政策进行变法,如果想深挖国内商税的潜力,那就必须要构筑基础的中央银行-民间钱庄的货币体系,让货币受控制地流动起来,商业才能发展,要以依靠民间商业自主发展为主,以国家的货币政策调控为辅青苗法所缺乏的,就是相关的一整套能够以商业形式运行的货币体系。”
“姜星火虽不算老成谋国,但这一点倒还稳重。”兵部尚书茹瑺看着姜星火,心头暗暗道。
朱棣展开,扫了一眼上面的内容,脸上的笑容愈发灿烂:“诸位爱卿今日辛苦了,而今日的这篇廷论(廷辩内容),就由夏尚书负责撰写吧。”
在场一共四名五军都督府的武臣,也是未来的上将们,但显然,上将之间亦有差距。
“谢陛下恩典。”
朱棣问道:“那国师以为,大明同样也要‘不立田制、不抑兼并’、‘四民皆本’吗?”
“臣民名义上财产私有,朕断然不能接受。”
朱棣挥了挥手:“行政学校的事情,准了。”
“商业交易的最重要条件是什么?”姜星火反问道。
朱棣还是帮了姜星火一把,这个试验期的时间和标准,让姜星火自己定。
——那可都是朕的钱!
“陛下英明神武!”
“后者,则是中央银行要成立专业的货币部门,来负责制定宝钞和铜钱这些货币每年的发行量与回笼量。”
这种议论国家大政的场合,谁没文化谁尴尬,反正李景隆是不尴尬的。
淇国公丘福和成国公朱能,虽然打仗可能会比曹国公、魏国公厉害,但在其他方面,那就是完全的天差地别了。靖难勋贵里95%都是中下级军官出身的实战派,四年前丘福是千户、朱能是副千户,没有靖难这档子事,他俩一辈子都爬不到公侯伯的位置上,更遑论进五军都督府了。
而且其中责、权、利的划分在数千年的商业活动中早就有了类似的概念和雏形,只是没有人提出来这么明确而已,对于众人来说,并非什么不能理解的东西,说白了就是做生意的那点事,谁掏钱、谁收益、谁担责任、谁经营,如此而已。
“是这样。”
所以在某些情况下,想要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课以重税并非是一个好选择,相反,降低税率反而会起到刺激经济活跃,增加财政收入的效果。
这时候魏国公徐辉祖反而不说话了,曹国公李景隆接过话来:“市易法的根子,其实也在北宋国策上,只不过不是‘不立田制、不抑兼并’的国策,而是‘四民皆本’。”
黄福和蹇义对视了一眼,黄福说道:
“市易法呢?”
冷知识:如果没有姜星火的插手,永乐元年再往后推几十年,公司的雏形,也就是康孟达组织就出现了。
所谓康孟达组织,是合伙经营的一种商事契约,它是最早的一种商业合伙形式,这种新的组织模式与家族共同经营不同,依照这种契约,一方出资而不参加营业活动,另一方则运用自己的设备条件等从事营业活动,双方按出资数额对盈利进行分配,出资者依出资数额对经营亏损负有限责任,而营业者则负无限责任。
答案是显而易见的,当然没有!田地制度上,大明实行鱼鳞册、黄册的“双册”制度;商业政策上,大明执行严格的“重农抑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