酡红的脸上还带着笑容,托着下巴思忖半天。
又囫囵地解释起来:“不过,不对,也不是羡慕。该怎么形容呢?就是……我也不知道。但那天我接到你电话,你问我解凛现在怎么样了。一开始我感觉好无语哦,怎么还提起他,都戳动我的伤心事了。感觉好像都是上辈子的事了
。”
“但是,我听着你说的话,听到最后,突然反应过来。原来你到现在还喜欢他。那个心情就变了。说不上是羡慕,嫉妒,还是忧伤?就挺复杂的,挺发酸又发苦的。”
她轻声说:“总之那一刻我就在想,真好啊,原来真的有人可以喜欢一个人那么久。毕竟读书的时候不觉得,但是走进社会,要考虑的东西、面对的诱惑实在太多了。现在想想读书时候做的那些傻瓜事,写的情书,靠笔画算缘分之类的……迟雪,你到底是什么神人,竟然可以把一种傻瓜事坚持得这么久?”
被点到名的傻瓜本人:“……”
她不知道方雅薇是醉了。
又或只是纯粹借着醉的机会说真话。
只是静静地站着听对方回忆。
许久。
她才又小声问她:“……你,也还喜欢解凛吗?”
“切!怎么可能!”
结果方雅薇立刻笑着摆了摆手,“老娘马上都要办婚礼了好不好。证都领了,回头给你发请柬,”她说,“只不过,但是,结了婚了,也不影响每个人都有做梦的时候嘛。少女梦。”
【年轻的时候,谁没喜欢过解凛呢。】
那天她在电话里和迟雪说。
这并不是假话。
少年时代的解凛英俊,出挑,说一不二。
在一群半大少年堆里,你永远能够一眼就看到他。不只因为他高,也因为他几乎永远都是走在第一的那一个。
但他其实并不是强势。
充其量是有个性。
所以,偶尔也会有“呆萌”的一面。
方雅薇还记得,自己这辈子唯一一次单独和解凛说话,是因为她家里也养了一只小猫。
有次看到解凛从商店买了火腿肠来喂,忍不住小心翼翼凑上前去,又提醒他,小猫吃多了火腿肠其实不好。应该买适合它的猫粮或者猫罐头云云。
“如果你要的话,”她甚至小声说,“我可以从我家里带过来一些给你。我有很多的。”
结果解凛只是看着她的脸。
看了两秒又移开,说不用。
语气平静中带着冷淡。
她还在失望。
不想一晃眼,却见他很快又拿了本子和笔过来,向她请教该如何喂猫。
真的是请教。
没有颐指气使。
没有像后来她偷偷躲在被窝里看的“校霸文学”那样桀骜不驯。
生活里的解凛,虽然眉目是冷的,态度是疏离的,可是他会说谢谢。会迁就她说话的速度,字也写得很漂亮。
那时她一边说着话,一边悄悄地打量他。
心跳得好像马上要从胸腔里蹦出来。
仿佛全世界都只剩下了她们两个人,即使只有这十分钟属于她。她依然成全了自己永远无法再重现的初恋。
“但是,也就到此为止了嘛。”
方雅薇说:“你没办法再多靠近一步了,也只能到喜欢为止了。隔得太远,打听消息也只是从别人嘴里,后来年纪大了,家里也催恋爱,催婚,渐渐我都想不起来解凛长什么样了。我觉得,好像顺其自然放弃喜欢,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可从你那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