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程斯带着林曦和南歌去了拍卖会。
工作的时候,南歌对程斯还是很客气的,一口一个程总,毕恭毕敬。但眼下不是工作时间,南歌恢复原样,和程斯撒娇,拽着他吵着想要一条蓝宝石项链。
程斯被她缠了一会儿,很快就应下了。
南歌从小就喜欢亮晶晶的东西,她一直有收藏钻石宝石的爱好。
女孩子嘛,都是这样。
不对,应该也有例外,比如……
偏过头,程斯看向另一层的林曦,“你有喜欢的嘛?哥送你。”
“不用。”林曦看了看手册,没什么感兴趣的东西,“我不戴首饰。”
“诶,挑一件。”程斯对她们两个那还是很大方的。
花钱眼睛都不眨一下。
“怎么说这一周也辛苦了,就当是辛苦费了。”
林曦淡定翻了一页手册,不吃他这一套,“你直接把钱打我卡里就行。”
程斯:“……”听听,这是人话?
“大伯母要哪一件?”
“这个。”林曦指了指其中一页的翡翠。
“还不错。你也给自己挑一件吧,不是说回去要和三哥参加个饭局?”
程斯极力推销着。
“谢谢四哥,不过真没什么喜欢的。”好意林曦心领了。
“那你喜欢什么,回京送你。”
林曦刚想说没有,忽然响起另一件事。
她抬了抬手腕,袖子滑落,露出腕上的手串,示意程斯来看。
“怎么了?”程斯又不是第一次见她这手串了。
他当然知道这串才是“正主”。
“三哥手上那串掉了,方便的话,四哥帮忙寻一条差不多的?”她没别的想要的,非说一个的话,也就这手串了。
不管怎么说,秦屿那串坏掉,也有她一部分责任。
“这个可不简单啊。”程斯握住她的胳膊,左右看了看:“费点儿时间,我回头问问吧。”
“动静小点儿。”
闻言,程斯挑眉,“想给三哥惊喜啊?”
林曦抿唇,算是默认。
“诶呦,可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