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在伦敦,江聿骑着爱车参加一场摩托车比赛,奖品是一张披头士签名的唱片。
林绵很喜欢披头士,江聿想赢给她玩。
比赛当天,天气阴沉,乌云悬在天边仿佛随时能催生一场暴雨。
开赛前,林绵抱着江聿,脸埋在他胸前,“roy,要不算了吧,我也没有很想要披头士。”
江聿带了一只手套,不轻不重地抚摸她的发顶,识破了她的口是心非,他挑眉,“好啊,那我现在去退赛,顺便找人把我的摩托车拉走。”
林绵闻言抬起头,对上他含笑的眼眸,不解:“为什么要拉走摩托车。”
江聿不以为意,拖着腔调说:“确保比赛顺利进行,赛前要退赛承诺书,中途退赛要抵押摩托车。”
他的话把林绵吓坏了,清浅的瞳孔里写满了担忧,她也不抱江聿了,“那还是不要退赛了。”
江聿把人带进怀中,紧紧抱住,把头抵在她肩膀上,轻笑:“林绵,披头士和我,你选哪个?”
林绵张了张嘴,被江聿按住嘴唇,“比完告诉我。”
江聿小跑两步离开看台,突然一个转身,飞奔回来,在她唇上印了一个吻,一触即离,他眼底笑意明晃晃。
“ckygirl给我加个油。”
林绵眨了眨眼睛,弯唇:“roy,加油!”
江聿眉眼飞扬,肆意张扬,一从光照在他的赛车服上,他就是光本身,周围一切淡然失色,手握成拳头,在胸前轻点几下,抬起来盖在唇上。
四周响起山呼海啸般呼喊声,江聿以绝对的优势闯入最后一圈,在一个弯道入弯时,车身贴地太矮,现场同时屏息,但江聿是雄狮是猎豹,以压倒性夺取胜利。
到了终点,他摘掉头套,拽掉手套,解开赛车服上衣,用跑得速度来到林绵身边。
不等林绵说出恭喜,他扶着她的脖颈,滚烫颤抖饱含兴奋的吻了下来,情绪浓烈,昭彰着炙热的爱意。
在众人面前,在夺冠的激烈喊声中,他牵过她卫衣的帽子,将她的脸挡住,搂在怀中悄然离开看台。
“披头士的签名唱片我替你拿到了。”他指腹在林绵唇间流连,“你只能选我了。”
“我现在还想做另外一件事情。”江聿薄唇停在她唇间一寸距离,嘴角勾着浅笑垂眸望着她。
“什么?”林绵被他眼神看得新耳热。
吻落下来,他的话音一并落下:“还愿啊,ckygirl。”
林绵手指蜷缩,抓着他手臂收紧,听见江聿唇间溢出吃痛,吓得林绵赶紧松手,检查他的手臂。
脱掉赛车服,才发现他手肘部位刮伤一片,渗出一点痧红,林绵找来医药箱,急得手发抖。
江聿坐在桌子上,居高低眼看她,手在她头上抚摸,安慰:“没事,一点小伤。”
他拈起一粒创可贴递给她。
林绵换来纱布给他缠上手臂,剩下一截纱布,她心生坏意,手指轻巧一勾,绑成了蝴蝶结。
“有笔吗?”
江聿清冽嗓音将她从回忆里拽离,服务员尽管觉着奇怪,还是很快寻了笔回来。
“手举起来。”江聿拔掉笔帽,目光凝在她纱布,像是在丈量什么。
“你要做什么啊?”林绵总觉着他不会做什么好事。
江聿手执着笔,露出一截白皙腕骨,手腕用力,白色纱布上被签下三个字母——roy
字迹潦草,外人根本看不出,他心满意足地欣赏自己的杰作,盖上笔帽还给服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