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是男孩的,风雨是男孩的,他们的羽翼下,必须能够保护住一个女孩。
比起让我掌管公司,似乎父亲更希望弟弟能经营好,这样才能让我继续做那个无忧无虑的公主。
诚然。
我也不是公司的那块料。
我和所有的女孩都一样,幻想过自己的白马王子会疯狂的追求我,会是我喜欢的王子,而王子也会喜欢我,会在众目睽睽之下向我求婚,说出那一句,非我不可。
我想让,所有女孩都羡慕的人。
憧憬过无数的爱情,憧憬过自己会比他们过的更潇洒,大概这就是女孩心里那一丝的虚伪在作祟吧。
那年,我遇到了,我最喜欢,最喜欢的男孩子。
他是黎家的人。
虽然和黎家交情好,但是我从来没见过黎家的人,他们谈论事情,我听不懂,所以也不会听,每次都会避开。
然而这天,我看见了黎止。
他好干净。
他的气息,好干净纯粹,好像恍然之间就能撞进心坎,好像周围的一切都变成了粉色的泡沫。
我喜欢上了他。
只是一眼。
我就喜欢上了他。
从那以后,我会有好多的借口去找他,我知道他不喜欢我,可我,是真的,控制不住我自己。
相处了两三年,我越想我对他的喜欢,是真的无法自拔,我一直以为我只要我用心,我把自己的整颗心捧给他,他肯定会喜欢我。
而后来,他终于也同意,和我订婚了。
我的笑容灿烂,我以为,一切的一切都要像我想象中的那样发展。
然而。
当我穿上我母亲送我的婚纱,满心欢喜等待订婚之后的婚礼的时候,却发现,好像我自己想象中的一切美好,终究只是梦境。
“黎止,你站住!”
我站在原地,被气的哭出声。
我知道我不应该掉眼泪,我知道不应该在那么多人面前失态,我知道我这样只会把自己放的更低,会让人嘲笑。
可是黎止,我真的忍不住……
是真的,好委屈好委屈……
再也不去管身边有没有人,我只想哭,所以,我在想,是不是我足够可怜就会勾起你的怜悯和喜欢。
然而事实是,你喜欢上了另一个,更加让人怜悯的女孩子。
经历种种,我发现,我真的走不动了。
对于我们的爱情,我是真的无能为力了。
我真的好喜欢你。
喜欢到为了你我可以忍耐所有的委屈。
我可以为了你走九十九步的,不管有多难。
但是求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