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堂里那些官员,如果看菩萨蛮不顺眼,顶多以有伤风化为名要求禁止。
甚至是在做员工的时候,只要付得起违约金,也可以随时毁约跑路。这相当于新形式的自赎。
而且,大明朝廷是禁止皮肉交易的,隔三差五还要搞扫黄行动,一旦抓住肯定罚款。
扫黄李邦彦不怕,但菩萨蛮如果铁了心要走,报官之后劳务合同肯定失效。原因很简单,雇主让雇员从事非法交易,超过了劳务合同的工作范围。
还有,菩萨蛮、学员和乐师,今后必须分清公私财物,李邦彦必须给大家开工资!
……
数日之后,李邦彦前往洛阳府工曹商科注册公司。
负责办理业务的书吏,明显认识李邦彦,笑着递过来一张纸:“李相公,照着填就可以了。办理经营执照,须提供户册副本。”
李邦彦很快把各种信息填上,书吏开始给他办理执照。
工本及手续费,只须三百文。
城内外的流动摊贩和个体户,都是可以不办经营执照的。在城内固定摊位经营,直接缴纳摊位费即可。
如果有固定店铺,则必须办理经营执照。
书吏问道:“李相公,经营商社的规矩,你应该都明白吧?”
李邦彦点头:“明白。”
书吏说道:“但俺还得强调几点。官府会去你的商社不定期检查,看有没有扩大经营面积,有没有更改经营内容,并据此调整税务或者罚款。”
“应该的。”李邦彦道。
营业税是很难细化征收的,如果有固定经营场所,古代一般是征收坐税(店铺税或摊位费)。根据店铺的占地面积,以及经营种类收取,像青楼这种娱乐产业的税很高。
书吏又提醒一句:“大明禁止皮肉交易,一旦抓住了就重罚,还会询问女子是否自愿!”
李邦彦说:“多谢提醒。”
中国古代有官妓、市妓、私妓之分。
官妓由朝廷经营,是合法的。
市妓必须在教坊司登记,要缴纳重税,也是合法的。或者干脆整个妓院,都挂靠在当地教坊司。因此名妓赎身的时候,要去教坊司变动户籍,她们的户口挂在那里。
私妓则不用登记交税,属于违法行为,可能会遇到扫黄组。
大明新朝废除了教坊司,并将妓院定为非法。
但是,可以到官府注册公司,经营歌舞酒水等业务。官府往往不会管,一旦官府出手肯定是犯事儿了,比如有妓女闹着报官要从良,又或者被拐卖妇女的家属找上门。
主打一个原则性非法,实质性默许。
朝廷保留最终解释权,并且严厉打击人口贩卖、禁锢人身自由等行为。
现在《大明新订雇佣法》出台,更是继续规范相关经营活动。当然,也是在规范所有的雇佣活动,包括私蓄家奴不放人之类的问题。
李邦彦拿着经营执照离开,半路上遇到好多官差。
“这是出什么事了?”李邦彦询问一個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