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牢牢记着。
不管对面是普通的军士还是敌将,他都是一刀。
当他扫荡到船尾时,整个战斗也接近了尾声。
硝烟笼罩着海面,无数人看到了常建仁。
他浑身浴血,赤果着上半身,缓缓走到了船头。
他右手举起长刀,左手突然提起来。
一颗兀自在滴血的人头!
这是交趾将领的人头!
“万胜!”
欢呼声如同飓风,吹散了硝烟。
海面上,那些还在燃烧的战船载浮载沉,水里的交趾人也是一样。
“杀进去!”
秦臻刀指入海口。
宋军的征伐,开始了。
……
谅州敌军猬集!
种谔率领骑兵冲杀了一次,结果并未击溃敌军。
“某想再冲杀一次!”
看着前方背靠土城结阵的敌军,种谔依旧不甘心。
“知城,郡公有将令,若是敌军顽强,可等大军前来。”
“大军何在?”种谔真的不甘心啊!
他沉吟片刻,说道:“某率军从左侧迂回,此刻城中是空的,某从后面给他们来一下……”
稍后他带着人马后撤,正面只留下了两千骑兵。
交趾人很骄傲。
“骑兵有屁用!”
在这个地方,骑兵施展的余地不是很大,至少谅州不行。
“约定的时辰到了。”
正面的宋军开始出击。
“准备……”
交趾阵中,弓箭手开始准备,长枪手列阵。
就在此时,城中突然冒传来了爆炸声。
“宋军进城了。”
城内到处都是惨叫声。
种谔治军残忍,厮杀时依旧残忍。
城中的交趾人被驱赶着冲了出去,阵列一冲而没。
后面赶到的沈安只看到了一座废城。
“斩杀五千余人。”
城外全是尸骸,城内也是如此。
一群狗在城中四处乱转,那眼珠子看着都是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