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了,医生也说不来原因,让我们去省城看病,但是……”后面的话,黄大志没有说出口了。
去省城看病,可不是一件小事,没点家底,哪里敢去。
这从古至今,因病致贫的事情,层出不穷。
“除了不能干体力活,我爸也没有别的不舒服,所以就没去了。”黄大志笑笑,语气故作轻松。
可是,在农村,一个壮年男人却不能干体力活,这对于家庭来说,就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倘若他爸能干体力活,那么黄大志也能过得轻松点。
在说话间,这一块地就被高明程翻好了。
他把锄头还给黄大志,说道:“你对自己好点,身上有伤,就少干点体力活,不然伤口裂开,就一直好不了了。你伤口还有炎症吗?我家里还有几盒阿莫西林,我再给你一盒。”
本来吃上一盒,也差不多了,但架不住黄大志这样折腾身体啊!
还是再给他一盒备用吧!
那黑包里的钱,黄大志不敢要,高明程就决定以后多帮着点他。
“对了,你家有钢丝吗?我会做套子,做好的套子放在兔子常经过的地方,就能够套住兔子,到时候你是拿来吃,还是拿来卖,都行!”
高明程决定把套兔子的技能也教给他,但黄大志却摇头说道:“家里没有钢丝。”
“那去合作社买!”合作社就在军岭,所以高明程直接往合作社走去,黄大志没想到高明程做事这么风风火火,连忙跟了上去。
到了合作社,高明程买了一大把的钢丝线,当然了,是他掏的钱。
买到钢丝后,高明程亲自带着黄大志去山里走一趟。
他现在已经把兔子的生活习惯摸的很透了,知道哪些地方会有兔子经过,于是在他的指点下,黄大志做好了几个套子,并且放在草丛中。
“行了,明天早上的时候,你就过来查看一下,要是运气好的话,肯定会套到兔子的。”高明程对套到兔子,还是很有信心的。
高壮和他家里,利用这种套子,都时不时的也能够收获到一些野味。
“我买了点苹果,给你一个吃吧。你要多吃点肉,这样身体才好得快,给你的人参别省,放久了,要是潮了,得坏!”
“好东西就要吃到肚子里去,那样才不浪费!”
今天的高明程有点好为人师,已经陆续给三个人灌输一些念头了。
经过这么一耽搁,天色渐黑,高明程拿着东西,和黄大志挥手道别,大步朝高家村走去。
黄大志站在田埂上,望着高明程离开的背影,他的眼中流露出激动的神色来。
他觉得,高明程说的话,哪儿都对!
等回到家,黄大志把高明程送的大苹果洗了,一分为四,和家里人一起分享。
苹果是他们这儿没有的水果,所以价钱较高,黄大志家是很少吃苹果的。
这时,黄大志说道:“爸,拿点钱给我,明天赶集时,我们买上一斤肉,和人参炖着吃。”
那人参拿回来后,家里还没有吃过呢。
在黄大志想着人参炖肉是什么滋味时,他爸却说道:“吃什么吃?家里就这点钱,你还想全用掉?”
一股负面情绪扑面而来,令黄大志眼中的光亮黯淡了下去,他抿着嘴,一个决定在他的心中生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