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万张?!
这时候王硕开口了。
看来这次王硕请客破费不少。
不过方明华也知道,现在的王硕已经不是几年前一篇小说改九遍只是为了发表挣稿费的寒酸模样。
在场的六个男人都能喝酒,很快三瓶二锅头见底,这酒意一喝再一上头,开始不太熟的现在话都多起来。
但王硕却瞥了马味都一眼:“扯吧你,我对那玩意根本不感兴趣。”
“那好,明华,你知道我最佩服你什么?”王硕突然开口道。
“哦我说错了,来了一个,汪曾祺!不过他是沈从文的弟子,必须得来,而你竟然来祭奠,真让我没想到,你应该也不认识沈老吧?”王硕又说道。
“我不认识,但我喜欢他写的那本《边城》。”
“哎呦。咱们还喜欢到一块了,《边城》写的不错,但我更喜欢他写的散文《湘行散记》和《市集》,比同时代茅盾的《白杨礼赞》朱自清的《荷塘夜色》好多!”
难怪这個看谁都不太顺眼的王硕竟然去祭拜沈从文。
方明华心里更是估摸着。
是不是今天他请客,也是冲着这个?
无所谓。
“就凭你来祭奠沈老,也比作协里那些所谓的大作家好多了!我敬你一杯!”
两人碰了一杯。
在酒桌上,相对于王硕的话痨,马味都有时候开个玩笑,冯晓刚插科打诨,海啱的话是比较少的。
夹着一支烟,一副大老板的姿态。
等众人说完话,他才说道:“方主编,我听说,你和王佬关系不错。”
“王佬?王濛?”
“对。”
“也不算是。”
方明华放下筷子,从餐巾纸擦擦嘴,解释起来。
“前几年我写的一篇小说叫《太阳照常升起》,投了好几家杂志社都被拒,后来有人介绍认识王佬,是燕京作协副主席,他推荐《燕京文学》刊登了我这篇小说,从此我们就认识,有时候我来燕京出差,就去拜访他。”
方明华说的倒是实话,只不过避重就轻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