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轻灵的光从脑中闪过,仿佛启动了时光的机器,一瞬间把她带回了三年前。
他们第一次见面是分班考试那天,他捡起滚落在地上的水杯,说:“好了,都回去准备考试吧”
开学那天清晨,穿着白衬衫的他单手拎着书包,随意地站着,脸上是揶揄的坏笑;还有他落落大方的自我介绍,“大家好,我是陆昱辰,来自c大附中,很高兴认识大家,请多关照。”
她凝视着聚光灯下那个挺拔的身影,在没有人能看不到的地方第一次毫不避讳地细细打量他,从头到脚,一寸寸,生怕漏掉什么细枝末节。
不得不说,三年的时光让他愈加意气风发。
宗之潇洒美少年,举觞白眼望青天,皎如玉树临风前——杜甫《饮中八仙歌》里这段诗用来形容他再适合不过。
能喜欢这么一个人,哪怕只是不可告人的暗恋,她竟也觉着值得。
散学典礼之后便是各种大大小小的聚会。阮夏参加的第一个聚餐是宿舍的“散伙饭”,也是她们同住三年来第一次全员聚会。
宿舍四个人考得都不错,陈童去了z大,朱婷去了中科大,郑爽去了西南政法。
“咱们喝点酒吧。”郑爽提议。
“行呀。”陈童扬手,“服务员,给我们来一箱啤酒。”
“一箱?”朱婷吃惊。
“要喝就喝痛快嘛。”陈童看着阮夏,略带挑衅地问,“你说呢?”
“我没问题。”阮夏答。
酒上桌,陈童自个儿先斟满,举起来:“我先敬你们一杯,谢谢你们这么多年一直容忍我。”
说完,不等其他人反应,一口干完。
接着她又倒了一杯敬朱婷,“老大,这杯是感谢你总帮我做卫生。”
喝完,又敬郑爽,“谢谢你总是帮我圆场。”
最后,她举起酒杯敬阮夏,“我的文科状元,这杯,是谢谢你一直做我的假想敌。”
阮夏没有多言,端起酒杯和她碰了一下,一饮而尽。
同一个屋檐下住了三年,比起其他同学,她们有更深的情谊,哪怕有过计较,有过磕碰,有过争吵,甚至有过龌龊……但今天之后她们就将各奔东西,以后见面的机会怕是越来越少,有些人可能不会再联系。
离别的伤感取代了前尘不愉快,她们尽情地吃着、喝着,到后面陈童有些醉了,拉着朱婷语无伦次地倾诉,“大家都看不起我,说我是乡下人,可我就要证明给他们看,我比他们城里人厉害……”
“你们知道我多拼命吗?我每天只睡5个小时,困得不行时就用大头针扎自己的大腿。头悬梁,锥刺股说的就是我。”她突然哈哈大笑,然后用手指着郑爽,“你们是不是都笑我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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