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段时间自学了一阵。”
李丽听了点点头。
其实函授上课时间比较少,主要靠学生业余时间自学,老师通过考试检验学生水平。
“方明华,你的文学素质也挺高,将来一定能顺利毕业,加油!“李丽鼓励道。
“谢谢。”
“你上课去吧,有时间我们再交流文学。。。。再见!”
“再见!”
姑娘骑着自行车走远,方明华也回到教学楼。
第二天上班,方明华又接到女笔友李丽的来信。
在信中,李丽说方明华对于“苦难”的理解和认识让她感到很新颖,后来想了想挺有道理的。
信的后面,姑娘还说出自己的烦恼。
“明华老师,我非常喜欢文学,本来是报中文系的,可我父母不同意,非要让我学英语,说将来英语肯定很吃香。。。。。。哎,虽然我英语学的也不算差,但是从内心深处不喜欢。”
方明华看到这里笑了笑。看来这姑娘的父母受过良好的教育,眼界挺开阔的。
在八十年代,英语绝对是非常热门的专业,国家改革开放需要大量懂外语能和外国人交流的人才,这可比什么计算机电子吃香多了。
他也能理解姑娘的苦恼,专业和兴趣不对口实在太多太多。
于是他在回信中写到:“李丽同学,其实你不必为此烦恼,学英语和爱好文学并不冲突,因为英语也是打开外国文学的一扇大门,你英语就可以读莎士比亚全集的原著,还有狄更斯的《雾都孤儿》、夏洛蒂《简爱》、雪莱的《西风颂》。。。。。。。感受外国文学之美,甚至可以翻译成汉语,让国内更多的人读到,这是件很有趣也很有意义的事。”
。。。。
。。。。
再当一次知心姐姐吧。
今天是开学日,李丽骑着自行车刚到学校,还没进宿舍就看到班上的生活委员叫她:“李丽,有你的信!”
“谢谢。”
“是明华老师的!”李丽看到信封,赶紧拆开就站在路边看起来。
啊,当翻译家?翻译名著?
我怎么没想到呢?老想着父母说的学好外语将来出国或者搞外交?
明华老师果然是好老师!
谢谢你!
姑娘顿时感到很开心。
小心翼翼将信纸塞回信封,放进自己的背的绿挎包里,然后继续骑车向宿舍方向驶去。
哇。。。。。春天来啦。
李丽看到路边的小草已经冒出嫩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