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种舶来音乐里,r≈ap;b已经算做的最好了,因为大家都判断它会是未来的流行风向,并且它也是比较容易融合进流行风里,并且被国内歌迷们接受的,所以一直都有一些头部和中部的歌手、制作人们在做这一块儿,也能偶有佳作问世,眼看在未来成为歌坛大风向,是可以期待的。
当初摇滚的大火,就是因为出现了一批杰出的音乐人,把它从对欧美的全盘膜拜和复制之中拯救出来,把它给本土化了,所以成功了。
当然了,随着那一拨人的退潮,摇滚到现在也一直都是半死不活了。
说白了,做音乐这个东西,天份是第一的!
这是个天才通吃一切的圈子!
一个天才的横空出世,甚至能凭空拉出一片世界来,堆起一座音乐的大山来,随后无数人才能够有机会去跟风,去他的宝山上吃香喝辣。
一旦没了天才的创作力做支撑,再大的江山,说完蛋就完蛋。
当然,这都是题外话了。
现在困扰何群玉的最大的一个问题就是:彭向明怎么又做民谣了呢?
民谣当然是发源于国内的一种曲风,受众基础天然就无比广大,但它真的很老,而且很凉了——几乎跟《天竺少女》差不多那么凉。
…………
“我必须得承认,向明的音乐天赋是顶级的!这首歌非常出色!词、曲、编曲、唱,都很完美!我很看好它!”
摘下耳机,何群玉当即就开启了他激情充沛的演讲模式,只听他说,你会觉得这首歌牛逼死了,一定是一上市立刻空降销量第一那种,连带着陈凯杰都被他表扬了一通,顿觉面有荣光。
然而说了一大通之后,他却回身搂住彭向明,说:“……啊,你们接着做,不要修得太重就好了!民谣嘛,还是要自然一点更好。”低头冲着彭向明,“你就不要在这里盯着了,要相信老陈的能力嘛!走,去我办公室坐一会儿!”
等彭向明被他半强迫地拉到了总裁办公室坐下,他亲手奉上一杯咖啡,但他本人却不坐,而是屁股靠在他的办公桌上,正面、居高临下地面朝着彭向明,说:“所以……说说看,为什么写了这样的一首歌?你是看好民谣吗?”
彭向明抿了一口咖啡,“呃……也没有吧,就是有点想法,就随便写写……”
“随便写写?”
“昂!随便写写。”
何群玉品味着这句话,缓缓地点头,一副若有所悟的样子。
“所以……复古!对吗向明?”
“哈?”
彭向明愣了一下。
“复古?没有吧?这一次我的编曲还是那么复古吗?我觉得挺新的呀?陈哥也说我这个编曲做的还行。”
何群玉闻言笑起来了,“当然!当然!编曲很好!轻重缓急拿捏的很漂亮!跟《天竺少女》那种,截然不同!”——“但你选择了民谣这件事本身,就是选择了复古啊!”他忍不住在心里吐槽。
但很快,他又举起手来,笑着摆手,“其实你不用解释,一切都很好!”他伸出手,敲敲自己的太阳穴,“你的灵感最大!”
“我最尊重创作者的灵感了!”他说。
说这话时,他脸上还带着一抹“我已经明白了”的笑容。,!
了,也就轻轻放过,转而坐下,抓起耳机带上,迫不及待,“修到哪儿了,来,我听听。”
于是修音师就把声音推给他。
他听得相当认真。
但从头到尾,他的脸上几乎没有任何的情绪波动。
当然了,对于一个多年身居高位的职业经理人而言,这个程度的表情控制,几乎是把基本功修炼到本能的范畴了,不足为奇。
但事实上,在别人不可能窥见的内心深处,他的思路可是一直在飞速转动的——
民谣!
居然是民谣?他又做民谣了?
嗯,曲子不错,词也写得好,是正经的民谣味儿!
嗯,很出彩的旋律和歌词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