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约期内,彭向明不得再代言任何短视频类、网络视频类平台和app的业务。未经叮咚短视频同意,亦不得在其它视频类网站发布任何视频类内容。
但双方同意,彭向明为自己或其他歌手制作的音乐、歌曲类v,及执导、参与拍摄的电视剧、电影等时长超过30分钟的视频,享有这一条规定的豁免权。
合约存续期间,彭向明有义务配合叮咚短视频方面,拍摄相关的静态及视频广告,并每年出席不低于两次的官方宣传活动。
为此,叮咚短视频向彭向明支付2200万元每年的签约费用。
两年,合计4400万。
与此同时,双方还签订了另外一份合约。
一年之内,彭向明要负责为叮咚短视频,制作并拍摄一条不低于十分钟的故事短片。叮咚短视频享有该条视频的独家播放权。
单独为购买这一条短视频的独家播放权,叮咚方面将向彭向明支付6000万!
且合约规定,这条视频在上线后的一个月内,在叮咚的播放量超过10亿,将自动触发激励条款,届时,彭向明将获得3000万的奖励。
合约签署之前,发生了一个小插曲。
天天音乐方面,不知道是从什么渠道,忽然知道了这件事,当即联系大旗唱片,随后又直接联系孔泉,一个多小时,人就已经赶到了彭向明的工作室。
他们对此极力劝阻。
然而,不管是彭向明跟大旗唱片签署的发行合约也好,还是大旗唱片跟天天音乐方面的发行合约也罢,从来都是关于歌曲销售的,跟v、跟短视频,没有任何的相关联系,更谈不上有什么捆绑。
所以,他们顶天了只能苦口婆心的劝,找各种理由和借口,但根本拿不出任何制衡、甚至压制这边的手段。
事实上,现在很多歌手发单曲、发专辑,都并不是一定会制作v的。只有很想卖颜,或者销量到了一定水准表示庆功,才会为歌迷们制作v。
特意为一首歌拍一段七八分钟的小故事的歌手,也不是没有,但不多,而且故事大多简陋,中间也大量穿插歌手唱歌的画面,说白了讲的不是故事,还是只关注歌手、只专注于卖歌而已。
彭向明基本上可以算是第一个吃螃蟹的。
也因此,此前《追梦人》短视频的忽然大火,全网的所有播放链接,都直接导向天天音乐,并因此给天天音乐带来了巨大的流量和新增的用户,天天音乐那边关起门来,别管多高兴,对彭向明这边,却是没有丝毫表示的。
显然他们没想到,本以为顺理成章的事情,居然还能被人忽然窜出来,给抄了后路——他们当然希望彭向明把下部v也拍成故事,并且拿到天天音乐来免费播放。
但即便是他们,这时候也不得不承认,在彭向明与叮咚短视频的合约签订之后,单纯v短片所带给他的收益,已经并不一定会比卖歌来的少了!
说白了,彭向明下首歌直接放开了让大家免费下载免费听,单凭他跟叮咚短视频的这一份合约,也已经足以赚到盆满钵满。
《追梦人》的销量目前已经是有史以来的最高,近3700万张,加上点播试听在内,总销售额早已过亿,即便保守一点说,一年之内,这首歌也能为彭向明带来数千万的收入——但是,谁敢保证下首歌也会有那么高的销量呢?
甚至严格来说,之所以是史上第一的销量,就证明了《追梦人》的成功本就汇聚了天时地利人和,几乎不可能再复制。
所以,就算彭向明下首歌依然爆红,也几乎不可能再卖出去那么多钱。
但现在,跟叮咚短视频把合同一签,他就直接稳稳落袋6000万了,同时还不耽误卖歌——这怎么可能劝得住!
于是,就在彭向明跟叮咚短视频完成签约,并且叮咚短视频当即发布公告,宣布彭向明即日起正式成为叮咚的官方形象大使,且将马上开通账号之后,天天音乐方面被迫紧急应变,与孔泉展开一场谈判。
他们不舍得出那么多钱,但依然想把彭向明下下首歌v的故事版的独家播放权,给留在天天音乐这边。
但这件事,彭向明就直接授权给孔泉了。
但指导方针就是,往慢慢谈崩的方向去谈,拖着谈。
甚至包括接下来跟叮咚短视频还有合约要谈,彭向明也授权给孔泉去处理。
这一次的谈判,是针对工作室手里的音乐类版权了。
不再是针对彭向明个人,而是关于音乐版权的战略合作。
即工作室对叮咚短视频方面放开授权,将彭向明音乐工作室手中掌握的音乐类版权,授权给对方的平台、以及平台的所有短视频拍摄者,可以随意使用这些音乐作为配乐——这又是一笔钱。
因为之前彭向明就已经完成了《惊鸿舞》的制作,所以这边跟叮咚的合约签完,他直接就坐飞机,又飞去了魔都。
当天傍晚,他就已经赶到了乌西市的影视城,见到了齐元。,!
正式进驻叮咚短视频,并拍摄不低于80条的短视频,在叮咚短视频独家发布。
合约期内,彭向明不得再代言任何短视频类、网络视频类平台和app的业务。未经叮咚短视频同意,亦不得在其它视频类网站发布任何视频类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