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矮了点,暂时没瞧见他。”
许朝秋还没来得及反驳,脚上传来千斤重,登时痛得面涨耳红。
待下面一轻,她颇为恼火地低头,“你没——”
“姐姐,不好意思,阿笙不是故意的。”
蓦地对上一双真诚可爱的葡萄眼,许朝秋及时将“你没长眼啊!”变成“你没摔伤吧?”
许朝秋有些费力地把他捞起来,尽量贴着自己,以免被人流误伤。
这男童身高才堪堪到她肚子,手脚白胖圆净,和年画娃娃里边儿的招财童子一般,长相讨喜。
脸颊被日头晒出苹果红,一对眸子黑不溜秋,对比脑瓜上一小撮卷发,两撇眉毛似被人用墨水勾出来的,如此浓密,有喧宾夺主之势。
他身上倒没有穿莲花抱鲤红肚兜儿,反而裹以锦绣绫罗。
许朝秋回味方才捞人时触及衣袖那份柔软细腻,再看男童脖颈上挂把金锁,腰间系块美玉。
哪家金枝玉叶跑丢了?
“你家人呢?”
许朝秋带男童到旁边休整,却是没听到他回话。
小公子痴迷地盯着那只公鸡摆件。
“看上了,想玩儿?”
赵笙咬字清晰道:“常胜将军,小的慕名而来!”
常胜将军,总不能是指她吧……
许朝秋哭笑不得,合着自己是被“碰瓷”了。
赵笙拿到常胜将军后,又变戏法般从怀里掏出各式各样的木鸡,一人分饰两角,导演出一场斗鸡赛。
许朝秋很有眼色的杵在一旁,时不时跟着拍掌叫好。
在赵笙乐此不疲准备开第三局时,她适时出声。
“阿笙,我要走了。”
赵笙浓睫扑闪,满脸无辜,“别丢下我。”
“若我立刻离你而去,行于暗处那些侍卫可会坐视不理?”
人多眼杂,许朝秋仍难以忽略周围频频投来的目光。
心思被戳穿,赵笙不情愿跟在她身后,声音闷闷的,“那你可以陪我去忘言楼找堂哥么?”
直走十步左转就能见到忘言楼,于她而言不算麻烦。
许朝秋应下,拿回常胜将军,将剩下那堆物什放进他衣兜,大手牵小手。
手也肉嘟嘟,小团子一样,她不经意捏了捏。
“秋,我能和你换常胜将军么?”
“不太方便哦。”
许朝秋突然有点后悔和他交换名字,之前只有她爸这么叫过。
“我还未说拿何物来换,你待看过也不急。”赵笙信誓旦旦道,“喏,二楼那群人里,宝贝最多的就是我堂哥,他绝不拿废铜烂铁糊弄你。”
忘言楼乃西市一家茶舍,从外表看,其较之韶光醉,实在称不上楼。不过所卖茶饮,售价堪比一壶西域运来的葡萄酒。至今还未倒闭,这些富家子弟功不可没。
许朝秋抬眼望去,楼上不止一人,或高或矮,有胖有瘦,只听到笑声清脆,模样都看不大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