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明媚的一天。
走廊是封闭式的,走在走廊上,总让我分不清所处的时间与季节。
房间里有窗户,但我不想待在房间里。
其他人可能没这个困扰,这所医院的建设还算不错,探视制度仍然延续了旧医院的规定,采取了开放式探视原则,病人的家属随时可以来。
我很羡慕隔壁房间的女孩,她的房间每天都人满为患,有时是她的父母,有时是她的同学,她还有个男朋友。
而且她的病并不严重,大多数时候都像个正常人,很健谈,就连周围的其他患者也乐意往她的房间跑,和她聊天时间都会变得很快。
她真幸运,被这么多人关注着。
每一天都是。
我就不同了,我是个令人害怕的女人。
怎么说呢?我会被送过来,是警察的决定。
由于我病的严重,某一次走在大街上,我看到了一个拿着水果刀的男人,当时我就尖叫起来,我感觉他要杀我,不,不止他一个,我周围的所有路人好像都拿着不一样的凶器朝我走来。
他们都想要我的命。
我从来不喜欢束手就擒,我一定要活下来,所以我挑了一个人少的方向,用自己包里随带着的刀划破了一个戴圆眼镜哦青年的脖子。
那人捂着脖子,一脸不可置信地倒了下去,喉咙里发出难听的漏气的声音。
我成功了,我特别兴奋,这意味着我能对想杀我的人展开有力的反击——
接着我就被其他人按倒在了地上,冰冷的地面硌得我膝盖生疼。
我被押送到了警察局。
我什么也听不进去,他们的声音偶尔从我耳朵里掠过,好像在说什么精神鉴定、被害妄想症、严重社会危害什么的。
耽搁了几天,我被拉着去医院做了各种检查,最后被送到了这一间医院。
听说正儿八经的那什么犯罪精神病院还在建设,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叫这个名,反正,据说像我这种犯了刑事案件又无法承担责任的人,都应该被送去那里才对。
那个医院还没有建好,我只能被暂时送来了这里,开始了我的新生活。
很可笑吧,就连送我入院所有的手续签字都不是我的家人做的,或许现在他们还不知道我已经变成了这个样子,他们没有人会关心我。
我的那个什么被破害妄想症并不是随时都在发作,有些时候我看着周围的病人和医生、护工还是和蔼的。
但更多的时候,我仍然会感觉到他们看见我时,眼中毫不掩饰的恶意。
他们把我安置在了一个单人病房里,所有人都听说我杀过人,离我远远的。
在这里的子很孤独。
每当我想起这种孤独,就更羡慕隔壁的那个女孩了。
我在走廊里停住脚步,偏头看去,今天来探视这个女孩的是她的男朋友,一个很英俊的男人。
女孩只是轻度抑郁症,想来她也不会在这里住很久,等她好了,她和她男朋友站在一起,简直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我也想进去,但是没有进去的理由——其他的病人常去串门,而我一句话都没跟她说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