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说时见鹿现在听到段奕丞的名字就来气,就算是当初她还很喜欢段奕丞的时候,也不会被这种理由劝服。
“如果你们篮球队少了他一个就不能赢了,那是你们的实力问题,同理,段奕丞输了是他技不如人,关我什么事。”
时见鹿完全不懂篮球,不然她说不出这句话。但即使她懂,她也不会改变自己的想法。
一个队伍如果少了或替换其中一人就不能运作,那这个队伍本身就实力不济,如果她是老板,绝不会允许自己手下有这样的团队。
合作在于1+1大于2,但她要的下属必须是本身就大于2的存在,团结一致发挥最大作用立于不败之地才是团队存在的意义。
幸好在场都是学生,也听不到她的心声,不然打倒资本家的口号绝对会响彻篮球场。
尽管听不到她的心声,所有人依旧被她这番话震得说不出话来。
好像哪里不对,又莫名无法反驳。
“你……”
洪骅是其中脸色最难看的一个,他很想骂人,但理智告诉他,他本就不占理,骂人只会雪上加霜。
可时见鹿实在是气人,她本就长了一张清冷的脸,气质同样带了几分大小姐的娇气和冷傲。
修长的脖颈,略抬起的下颚,稍微垂下的眼睫,包括她鼻尖左侧那颗小小的痣,每一处细节都在诉说着主人的高不可攀。
眼下当她略带不满地打量一个人时,这种高高在上的气质就达到了顶尖。
仿佛她是天边的云,而他这样的人,连匍匐在她脚边给她舔鞋都不配。
一瞬间,怒火和无法言说的羞耻自卑难堪爆发般涌上头顶,洪骅脑子一热,脱口而出道:“道歉绝不可能!就算我是故意的又怎样?篮球赛马上开始了,你坐得这么前面不就是为了段奕丞看到你吗?我告诉你,你这种恶毒的女人没有男人会喜欢,段奕丞也不可能喜欢你,别在这里哗众取宠没事找事了!”
话一落,洪骅就后悔了,他害怕老师的惩罚,也担心时见鹿找他麻烦。
可后悔的同时,他又生出无限快意。
时见鹿看不起他又怎样?家里有钱又怎样?她不同样是段奕丞的舔狗?还是舔得人尽皆知的那种。
现在他直接捅破这件事,她里子面子全被他掀翻了,想必已经羞耻得想找个地方躲着哭了吧。
时见鹿确实震惊了,她早知道在很多人眼里,她对段奕丞的追逐是单方面的。但她万万没有想到,有人竟然是这样看她。
在她看来,她和段奕丞从小一起长大,不论家世相貌还是优秀程度,都是极为匹配的。
虽然身边的工作人员和父母亲戚,也都说过等他们长大之后会在一起会结婚这种话,但时见鹿从不认为她和段奕丞会因为家长的撮合而在一起。
——她的骄傲不允许,段奕丞的性格也不会同意。
毫无疑问,段奕丞是她见识过各种各样的男生后,依旧认为极为优秀的存在,她承认自己慕强,就是喜欢优秀的人,并且认为只有段奕丞才配得上自己。
可除此之外,从小一起长大的情谊,失意时的互相打气,难过时的默默陪伴,毫不顾忌的互相吐槽,永远可以在对方身边展现最真实的自己……这些才是她对段奕丞的喜欢的重要组成因素。
她从不认为宣誓主权以及表达对一个人的喜欢是不能宣之于口的,所以她从未掩饰过她和段奕丞青梅竹马的关系,以及她的喜欢。
她更不认为追逐一个优秀的人,以及想让自己变得更加优秀是可耻的,所以她步步向前,从不退缩。
只是时见鹿从未想过,这些在她看来再正常不过的行为,在别人看来却是哗众取宠的舔狗行为。
“你真可怜。”时见鹿头还很疼,但这一刻却发自内心的同情洪骅:“你竟然认为喜欢一个人或者为喜欢的人付出是一件羞耻的事情,是因为你从来没有被爱过吗?因为没有被人真心喜欢过,所以不知道该如何对待喜欢的人,那也太可悲了。”
时见鹿说话时,没有刻意降低或提高音量的阴阳怪气,相反,她眼神清澈,语气认真,可见她真是这样想的。
也正是因为她真心如此觉得,此前洪骅羞辱她的话,反而如同一个巨大的巴掌反过来扇向了他自己。
喜欢一个人,追求一个人真的可耻吗?
在场都是青春期的男生女生,都是接受了目前全国最开放最开明教育的一群青少年,正是大胆求索的时候,哪怕是暗恋多年不敢宣之于口的人,也绝不会认为喜欢并追求是丢人的事情。
恰恰相反,在座大部分人,不论男女都更认同时见鹿的话。
喜欢并不可耻,追求更需要勇气。
真诚与勇气放在何处都是值得赞美的良好品质,任何人因此贬低另一个人才是真正的可耻腐朽。
洪骅能感觉到,操场上的气氛已经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