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地地广人稀,很难讨到饭食,更何况一个小小的孩子。但彼时,他已经是个很有头脑的小孩子了,听到人们常常议论西宁是如何如何的繁华、热闹,就跋山涉水地一路乞讨到了西宁。可以说,这是一个奇迹,那么小小的一个孩子,风餐露宿、食不果腹地一路走到西宁,定是长生天的旨意,要让他在西宁有一番不凡的际遇。
果然,他真的就有了他此生最幸福的际遇——他遇到了丹朱卓玛!
丹朱是藏地的王室,卓玛是丹朱王的掌上明珠。然而,这位小公主却并不骄纵任性,反而天生一副怜贫爱弱的菩萨心肠。
那一日,卓玛大约是摆脱了家里的仆人,一步一颠地在西宁街头游走。她像一只快乐的百灵鸟般轻盈,头上的辫子一甩一甩的,绿松石、红玛瑙、黄蜜蜡装点其间,耀花了人眼。
马恭看得入迷,这世间原来还有这么好看的小姑娘?黑曜石般的眼睛,珍珠般的鼻头,红宝石般的嘴唇,真是哪哪都好看。这世间比她更好看的恐怕只有大昭寺里镶珠嵌宝的佛祖爷爷了!
只顾贪恋地看小姑娘,不防被人推了一个屁股蹲儿,同时一个声音骂骂咧咧道:“哪里来的叫花子,又酸又臭,还挡了爷爷的道路。来人啊,给我打!”
马恭都傻了,眼前一个膀大腰圆的阔少爷,正指着他的鼻子,破口大骂不说,还要手下的喽啰打他。
“你才又酸又臭,虽然你穿了名贵的衣服,但你的心肠坏了。所以,你是从内里发出的恶臭,比不得他,洗洗,就是个清清白白的好孩子。”
周围看热闹的人一阵哄笑,气得胖圆少爷的脸一阵青一阵白,但他不敢发作,在西宁,小姑娘这样的装束,一看就非富即贵,不是他一个土财主的儿子能惹得起的,这点儿眼力劲儿,他还是有的。
胖圆少爷讷讷间,呼喝着从人,夹起尾巴就跑了。
马恭还在发愣,并不曾意识到若不是小姑娘在,他要遭受一顿毒打之灾。
“来!”小姑娘伸出玉白的手,要拉马恭起身,马恭才回过神来。
他并没有伸手让小姑娘扶,而是自己爬了起来。长久没有洗澡,他的确又酸又臭,怎么好让这么好看的小姑娘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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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恭自惭形秽地低下了头,又好奇地挑起眼帘看小姑娘。真的好好看!他的心彼时像沐浴在冬日暖阳里一样幸福甜蜜。
小姑娘给了马恭一块小小的银子,让他去买好吃的,就一蹦一跳地走了。
小姑娘来如清风无意,去如流水无情。然而马恭却当这是天神赐予他的宿命相逢。他一路尾随着小姑娘,想知道她是哪家的女儿。
但最后,马恭彻底失望了。那个小姑娘居然蹦跳间回到了普达拉宫,那是——藏王居住的地方。门口的卫士恭敬地冲小姑娘行礼,口称“公主”。
他和她之间,竟然是云泥之别!
“百里将军,百里将军!”
听到竹风呼唤,百里恭才知道他晃神晃得有多远。
“咳!”百里恭掩饰地咳了一声,才问道:“不知道文太后要你来见我,有何目的?”
竹风嘴角勾出一丝轻嘲,眼尾现出一缕得色:这就对了,有秘密的人,该低调的时候要低调,摆个架子给谁看哪,谁还不知道你是什么样的人吗!
“那好,将军打开窗户说亮话,我也不拐弯抹角了,我奉太后之命,前来请求将军做一件事情!”
这样明目张胆的轻视,和这样颐指气使的态度,显然激怒了百里恭,他淡声道:“不知道文太后凭什么认为能指挥本将办事呢?”
竹风脸上嘲色更浓,毫不客气道:“太后说,百里将军大约是不希望当年的证人身份曝露的。徐家军那么多人,还没有死绝呢!就是当年死在镐京的人,也会有个家眷后人的,难道您希望他们都来找您谈谈心?”
“你——”百里恭大怒,欲拔剑,手都放到剑柄上了,他却突然冷静了下来。
“好吧,说说吧,文太后她要我干什么?”
“简单!”竹风得意地看向这个让人闻风丧胆的铁血军人,嘴角勾起,一字一顿道:“杀——了——李——瑰——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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