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这人并没有什么记忆点,但韶言无意中瞥见他左手大拇指处用布条缠着,便忍不住在意。
他假意走圈,却是想要看清那人的右手。
并不奇怪,但也出乎意料,那汉子的右手拇指处也用布条缠着。
就算是受伤,也不可能恰巧伤的是拇指,还是两只手的拇指。韶言毕竟姓韶,有些事他还是明白的。
韶氏不与世家通婚,这不是一句玩笑话。先宗主在时,所谓的与世家通婚,也只是韶氏单方面往出嫁女,男人仍旧是不准娶世家女。
——也不能说是不准娶,只是在那之前得付出一些代价。
韶氏的机关术何其精妙,为防止泄露出去,尤其给泄露给世家,便定下这道严苛的规矩。
当然,韶氏那么大,这条规矩也不是针对于所有人。确切说,这条规矩只针对男人,针对进过韶氏机关城学过偃术的男人。
倒不是说女人比男人更值得信任,但你们要知道,在先宗主的时代,韶氏的女人尚且要嫁入世家当作联姻工具,更别
说有资格进入机关城。
女孩能和男孩有一样的机会进入机关城学习偃术,那还是在韶俊策担任宗主之后。虽然不想承认,但韶俊策确确实实是做了一些好事的。
而那追逐爱情的惨痛代价,便是砍去两个拇指,从此再也拿不起木料,画不出图纸,施展不出偃术。
但又有多少人甘之如饴。
眼前这汉子,若韶言没猜错,他大概率是——
“你叫什么名字?”
那汉子抬起头,道:“回二公子,小的名叫韶春。”
果真姓韶。韶言在心里叹气,本家,天赋不错,又进过机关城,竟会如此糊涂。
“你……”韶言不知道怎么开口,他只是问:“付出了那么大代价逃离辽东,又为什么回来?”
韶春只是笑了笑:“庭有枇杷树,今已亭亭如盖矣。”
韶言不说话,只看着他,韶春盯着手里吃了一半的饼,思绪似乎回到从前。
“生老病死的事情,谁也控制不了的。阿秋是秦氏的姑娘,身体一直不好,我认识她的时候就病恹恹的。我那年在蜀州,被毒蛇咬伤,本来以为自己要死了,可一睁眼,就是一张惨白惨白的脸,给我吓了一跳……”韶春絮絮叨叨地说着,韶言静静地听。
“我确信我想娶她之后,便马不停蹄地赶回辽东,我知道耽误不得,她还能有多少时间呢?在祠堂里,宗主骂我糊涂,他说我一个孤儿,能走到今日实属不易,何苦为了一个女人
……二公子,你知道我当时怎么说的吗?”
“怎么说?”
韶春流起泪来,“我说,我的命,我整个人,都是韶氏的。所以我求宗主,可否让我从这条贱命里抽出几年时光,留给阿秋。”
“所以……她走之后,你才回到韶氏?”韶言不忍再看他的断指,“可你这般,又没有其他亲人,又何苦回来。失了这二指,便已形同废人,在韶氏也只能做些杂活。”
做些杂活……等等!
韶言骤然清醒,他竭力冷静下来,装作无事的样子问韶春:“真是可惜了,你在韶氏做杂活可做的习惯?”
“也还好。”韶春抹去眼泪,“毕竟是孤儿,什么事情也都做的,就是没了两个手指头,不方便了些。”
“如此看来,护送我去宁古塔,反而是轻松活了。”韶言打趣道。
“确实是。”许是韶言方才愿意听他讲起旧事,韶春对他的印象也更好了点,“承蒙宗主抬爱,这般信任我。”
……承蒙宗主抬爱,果然,又是父亲。
不对劲,绝对不对劲。可这到底是为了什么?按理来说,韶春一个失了拇指的残疾是绝不可能担任护卫的职责。可是……难道他们打算让一个废人来刺杀他?韶言感觉到一种强烈的违和感在里面,可他又实在想不出究竟怎么一回事。
他正思索,突然听见驿站方向传来尖利的叫喊:“不好啦!死人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