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府丞抓起惊堂木,用力一拍,大声断喝道:“堂下之人,报上姓名来。”
白菊吓得浑身颤抖,垂着头,怯怯地答道:“回大人话,小民叫、叫白菊。”
柳府丞听到“白菊”这个名字,觉得有些耳熟,仔细一看,果真是在佛仙殿工地上做活的木匠。又道:“你所犯何事?”
白菊结结巴巴的道:“回、回大人话,小民打、打死了李、李成孝。”
柳府丞听了不禁又大吃一惊,问道:“李成孝是何人?你为何杀他?”
白菊道:“回大人话,李成孝是西图国的木匠,小民几个月前在佛仙殿工地上认识的。他以给小民捉虫子为名,骗奸了小民。后来,虽然小民也知道了他是在骗小民,但是,小民也喜欢和他在一起。他就经常夜里来小民家,与小民做那事。可是,今日夜里,小民发现他又奸污了小民的女儿。小民的女儿才十三岁,她还那么小,哪里能让他糟蹋?小民一气之下就用棍子打他,不曾想把他给打死了。”
柳府丞又问:“你就因为这打死了他?”
白菊见问,又忿忿地道:“还有,这个李成孝把佛仙殿的殿檩给截短了……”
柳府丞一听,她掀出了佛仙殿殿檩的事来,心中不禁一惊,立即抓起惊堂木,用力一拍,大声断喝道:“大胆刁民,竟敢诋毁佛仙殿。掌嘴。”
三个衙役走过去,两人分别架住白菊的一只胳膊,另一人“啪啪啪”打了白菊三个嘴巴。白菊觉得委屈,辩解道:“大人,小民说的是实话……”
柳府丞再拍惊堂木,厉声呵斥道:“住口,大胆刁民,那李成孝诋毁佛仙殿,罪该万死,难道你也想与他一样?现在佛仙殿已经建成,哪里有截短殿檩之事?你胆敢再胡言乱语,本官就割了你的舌头,砍了你的脑袋。”
白菊被柳府丞一吓唬,哪里还敢再讲?一个劲地磕头道:“大人饶命,大人饶命……”
这时,衙役们带着白蕊来到堂下,用力一按,使白蕊跪在地上。白蕊还是个孩子,没见过这阵势,吓得抖作一团。
柳府丞一拍惊堂木,对白蕊道:“报上你的名字来。”
惊堂木一响,吓得白蕊浑身一颤,跪在那儿,如傻了一般,哪里还知道答话?堂下的衙役们见她不回答,用力一蹾杀威棍,为首的一个衙役大声呵斥道:“大人问你话哪,快说你叫什么名子。”
白蕊哆哆嗦嗦地道:“我、我、我叫白蕊。”
柳府丞又问:“今年几岁?”
白蕊道:“十、十三岁。”
柳府丞又问:“你认识不认识死在你家里的那个人?”
白蕊一听李成孝死了,吓得更是抖个不停,哪里还知道回答柳府丞的问话?柳府丞见白蕊是个小孩子,又害怕的厉害,便不再那样威严,用缓和的语气问道:“你认不认识在你家里的那个人?”
白蕊战战兢兢的道:“他、他是、是我舅舅。”
柳府丞听了,不禁纳闷,道:“你不要害怕,慢慢讲,你是怎么认识他的?”
白蕊道:“我母亲说,那个人是我舅舅,家住西图国里,是来建佛仙殿的木匠。他经常夜里来我家,给我母亲捉虫子,闹得我夜里睡不着觉,我不愿意让他来……”于是,白蕊将怎样解掉母亲拴在大门上的红头绳一事,原原本本的讲了一遍。然后又道:“有一次,他对我说,我下面有虫子,如果不捉出来,就会把我的肚子拱个大窟窿。我听了很害怕,就求他给我捉虫子。后来,他每次给母亲捉完虫子就来给我捉,捉完了就走。今儿夜里,他给我捉完虫子,我就睡着了,等被惊醒的时候,就见母亲用棍子在打他。”
柳府丞又问:“你母亲打他的时候,他在哪儿?”
白蕊道:“在我床上。我在里面,他在外头。”
柳府丞又问:“你知道你母亲为什么要用棍子打他吗?”
白蕊道:“不知道。”然后又怯怯地道:“可能是母亲知道了他给我捉虫子的事吧。他说过,不能让母亲知道这件事,要是知道了,母亲就不愿意了。”
柳府丞听了不住地摇头:可怜这孩子如此幼稚,对这种事一点不懂,以致被李成孝给骗了。
白菊听了女儿的讲述,心如刀绞,他恨李成孝,恨他用捉虫子的办法骗奸了女儿,把女儿给毁了。她伤心欲绝,痛不欲生,哭喊着乞求道:“大人,都是小民的罪过,是小民害了女儿,不关女儿的事……”
这时,验尸官来到大堂,向柳府丞报告道:“报告大人,属下已勘验过尸首,死者为男子,全身□□,仰躺于床上,无反抗迹象。其死因为棍棒直接击打头部所致。凶器弃置于死者床前,沾有死者血迹……”
柳府丞听了点了点头,示意验尸官退下。她感到这个案子很是棘手。依照女儿国法律,杀人偿命。何况她白菊又与外国男子有奸情,应当被处死。李成孝犯有□□之罪,也应处死。可纵观这个案件,皆因李成孝骗奸白菊引起,白菊与李成孝的奸情是受骗所致,其杀死李成孝的原因也是因为李成孝□□她女儿导致,理应减轻其罪行。但以前从未遇到过这种案子,无案例可循,究竟如何判决,竟一时拿不定主意。她看了看站在案旁的谋士水仙。水仙领悟柳府丞的意思,悄声对柳府丞道:“大人,元凶已毙命,无需追究。而堂下之人,情由可恕,可从轻发落。”
柳府丞听后,沉思片刻,抓起惊堂木,用力一拍,道:“堂下之人听着,经本府查明,西图国木匠李成孝,骗奸白菊母女,尤是白菊之女白蕊,年仅一十三岁,尚未成年。案犯李成孝罪大恶极,当处极刑,但其已毙命,不再追究。案犯白菊,犯通奸、杀人之罪,依照我女儿国法律,应当斩首。但其通奸系受骗所致;杀人亦事出有因,全系案犯李成孝骗奸其幼女白蕊所致,情有可恕。因此,本府判决:案犯白菊,服劳役三年。白菊之女白蕊与案犯李成孝之奸情,实乃案犯李成孝骗奸之行,而非其通奸之为。故白菊之女白蕊无罪。”柳府丞宣判完,再拍惊堂木,道:“退堂——”起身离去。
这正是:风流一时李成孝,□□少女罪难逃。一顿棍棒毙其命,到死不知因果报。
欲知后事如何,请看下回分解。